
新北市私立雙成幼兒園114學年第一學期 註冊費公告 日期:114.6.30

新北市私立雙成幼兒園退費基準
一、學費:
(一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,表明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(二)入學後未逾六星期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(三)入學後逾六星期,未逾八星期者,退還二分之一。
(四)入學後逾八星期者,不予退費
家長會費以外之代辦費:
(一)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比例退費。
(二)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費。
(三)已製成成品者,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二、幼兒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7日以上(含假日)者,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、交通費、按日或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三、因法定傳染病或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7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還請假或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、交通費、按日或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
新北市私立雙成幼兒園退費基準
一、學費:
(一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,表明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(二)入學後未逾六星期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(三)入學後逾六星期,未逾八星期者,退還二分之一。
(四)入學後逾八星期者,不予退費
家長會費以外之代辦費:
(一)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比例退費。
(二)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費。
(三)已製成成品者,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二、幼兒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7日以上(含假日)者,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、交通費、按日或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三、因法定傳染病或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7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還請假或停課週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、交通費、按日或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